据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日前下达了1998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共计117项。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地方、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按照“保重点、保投产、保收尾、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的原则,积极落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并保证及时到位。
据了解,这117项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水利项目10项、农业项目2项、铁道项目14项、交通项目20项、民航项目3项、煤炭项目12项、石油项目6项、电力项目28项、钢铁项目4项、化工项目3项、石化项目5项,以及林业、邮电、有色、建材、医药、机械、纺织、教育、粮食、城建项目各1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在下达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时要求各地方积极调整投资结构,集中资金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同时积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为防止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流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严禁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乱集资,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有权拒绝各种不正当的收费。